一、污染减排工作进展
2009年上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仍然很大。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妥善处理好促减排与保增长的关系,是污染减排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针对这一情况,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去年明确提出减排工作要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综合管理和协调措施,总体保持了全国污染减排的高压态势和持续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 严格2008年度减排考核问责。在明确要求、精心安排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组织各督查中心和有关部门组成了20个核查组对30个省(西藏除外)及新疆建设兵团进行了现场核查核算,对六大电力公司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全口径核算,并及时向国务院上报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结果。相关内容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布,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好的反响。与此同时,根据核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减排工作不力、设施运行不好、弄虚作假的地方、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清理,在组织现场核实,开展个别约谈的基础上,按照严格、客观、规范的要求,提出了对8个城市限期整改,对5家电力企业追缴排污费并处以罚款的责任追究建议。7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后,已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各项处罚和问责措施。
(二) 科学制订2009年度各省份污染减排计划。为了全面推进2009年的污染减排工作,针对往年减排计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和今年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下发文件明确具体要求,加强了对地方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针对一些地方减排计划存在的减排措施不实、减排项目结构不合理、减排目标偏高或偏低、存在盲目乐观倾向等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加强了审核,提出了调整建议,在得到各地认可的基础上,已正式复函各省份具体实施。经过我们审核,全国2009年减排目标初步确定为COD和SO2分别减排2.12%和2.72%,力争比2005年分别下降8%以上和10%以上。这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完成2009年污染减排任务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采取一切措施保持新形势下污染减排持续推进的态势。2009年是十分不平凡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呈现持续下行的压力,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提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揽子方案。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内蒙、河南、山东等地区开展了针对性专题调研,同52位省级和地市级主管减排工作的领导进行座谈并现场检查治污工程运行情况,基本把握了减排工作的总体形势和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现场指导、严审计划、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组织论坛、强化预警等多种措施,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和部党组要求传达到基层,将一些地区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广到全国,较好地推进了减排工作。一是各地减排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河北省颁布了《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污染减排走上法制化轨道;河南省针对减排设施运行可能存在的问题,把今年确定为全省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年,确保污水处理厂、脱硫设施和企业深度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积极研究推进污泥处置工作,提高污水处理的可持续性;江西、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等地区针对COD减排落后局面,以铁腕决心和大规模投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是“三大减排措施”取得积极进展。工程减排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达 1700余座,处理能力达5000多万吨/日,截止6月底已建成运行145座,新增处理能力480万吨/日,占全年计划目标的48%;已建成运行脱硫机组 82台、3600万千瓦,占全年计划目标的72%,按此进度有望提前完成今年5000万千瓦的计划目标;烧结机脱硫技术渐已成熟,在去年建成18个烧结机脱硫项目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建成投运8台(套)钢铁烟气烧结机脱硫工程;企业深度治理项目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总体上还保持了较强的投资力度。结构减排效果显著。充分借助污染减排的“倒逼”机制,通过减排政策大力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今年上半年关停小火电机组3382台、装机容量1989万千瓦,累计关闭5407万千瓦,已提前一年半完成“十一五”计划关停目标。同时还停产关闭了一批炼铁、有色、建材、焦化、造纸、印染、化工等落后产能。管理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企业效益下滑或生产负荷降低可能导致的不达标排放或偷排直排等问题,组织加强了日常核查和监管;组织开展了已计算减排量工程的再核查,促进了减排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今年是地方机构改革年,我们利用不同场合和机会,积极与地方沟通,努力保障地方减排机构人员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机构改革的20多个省(区市)都设立了总量处,人员配套总体比较得力,这为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四是两项指标继续保持双下降的良好态势。2009年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9%。近期,我们组织了22个核查组对 2009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据初步核查结果,2009年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预计分别下降约2%和5%,预计二氧化硫 “十一五”减排10%的目标有望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可以如期实现。
(四)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和产业政策。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我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坚持既开辟“绿色通道”,又设置“防火墙”。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制定了《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规定》,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时间由5天缩短为2天。在提高符合条件项目环评审批效率的同时,严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2008年11月中央出台关于扩大内需的部署以来,我部环评审批建设项目365个,总投资14428.7亿元,其中涉及交通、水利、输变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5个,总投资4521.7亿元;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建设项目53个,总投资 2001.5亿元,其中化工石化、钢铁和火电行业项目29个,总投资1467.9亿元,切实做到了国家明令淘汰、停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批,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五)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通过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有效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我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指示精神,于 2009年4月和6月分别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面部署让松花江、淮河流域休养生息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重点流域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全面建立,成为督促检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重要抓手。目前,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流域21个省(区、市)的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正在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积极创新污染减排政策机制。根据总量控制工作的需要和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部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排污交易试点和排污许可工作。会同财政部在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污交易试点基础上,继续在浙江等地区开展了COD和二氧化硫排污交易试点工作,并积极组织排污交易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组织起草COD和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正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地方排污许可工作的调研和指导,积极组织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同时,我部配合财政部制定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纳入目录的环保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优惠政策。组织制定并向经济部门提供了29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成为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的环保依据,并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明确要求将“修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作为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七)积极研究谋划“十二五”减排工作思路。在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十一五”减排阶段总结和“十二五”减排思路研究。通过东、中、西部典型地区调研、组织现行减排技术政策评估、开展减排形势分析等工作,对“十一五”减排取得的成效、经验开展了初步的总结,对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十二五”后续减排的趋势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同时,组织开展了“十二五”减排指标及其相关技术政策的专题研究。重点开展了氮氧化物、氨氮等拟新增减排污染物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和COD、二氧化硫持续减排的可行性和减排目标分析,对其现行排放情况、对环境危害程度、减排工作基础、相关技术政策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内容组织了调查和分析,并对其主要排放行业和领域的减排空间加强了数据分析。这些工作为谋划“十二五”减排思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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